市妇联副主席魏静充分肯定了在各区大胆探索、共同努力下,全市婚姻家庭纠纷工作取得的初步成绩,希望各级妇联维权组织以此次培训为契机,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、指导实践、推动工作,并对如何深化全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提出要求。魏静主席指出,我们要充分认识预防化解婚家庭纠纷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、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,调解是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“第一道防线”,对家庭而言,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更具有独特的优势和特殊的作用。目前,全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尚存在一些问题:一是对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认识不足;二是对家调委、中心、站概念不清;三是对新时期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内涵把握不准;四是工作推进和发展不平衡;五是对工作效果的督促、评估、运用不够。针对这些问题,我们要坚决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”的要求,结合妇联工作实际,逐步落实家调工作三个规划:2017年底在各区建成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,试点建成家事调解站;2018年底在全市街道、社区示范“妇女之家”建立家事调解站;2019年底实现家事调解站在“妇女之家”的全覆盖。通过充分发挥社会合力的强大推动作用,最大限度地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矛盾,建设幸福家庭,为建设和谐美丽的武汉做贡献。
市妇联副主席魏静要求,面临现阶段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,各级妇联组织要把握四项工作重点:一是阵地要拓展,多模式设立调解窗口,以方便群众为原则,建好民政局婚登处家事调解室,在法院、司法所、综治中心、“妇女之家”、社会组织等婚姻家庭调解服务需求高的场所设立调解工作室或窗口;二是制度要运行,建立完善信息反馈制度、联合调解制度、联席会议制度,尤其要落实联席会议制度,强化主体责任,加强牵头协调,着力构建大维权工作格局;三是功能要落实,充分发挥专业团队的作用,充分发挥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、站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作用;四是人员要培训,通过培训学习,形成专业家调人员熟知妇联工作、妇联干部掌握调解方法技能的双向学习模式,在用好人民调解方式的同时,注重与司法调解、行政调解对接,做到调解结果合理合法,实现调解的社会效果最大化。